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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 小时前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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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后我怎么想都觉得被坑了,两次动手,都是对方先动的,出了事就是我们全责,对方先动手两次都没有任何一点责任?警察说拘留我们7天以上,而他最多拘留24小时(这些都是在派出所调解室说的,这个百分百有监控的)而且是当天不和解,当天就把我们拘留!事情的处理过程,警察全程没有调监控,只说我们人多打人少就是群殴! 我回来后想了想,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以后我上街,看到一群喝醉了酒的人在路上走,我直接上去打就行了,只要他们还手(喝醉了酒的人一般都会还手的吧?)到了警察局肯定会判定对方群殴我嘛,毕竟对方人多啊!那这样的话,我每个月只要搞一起这样的案件,我一年到头都吃喝不愁吧?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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