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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浙江余杭的阿丽39岁,已婚。就因为在手机添加“附近的人”里交了个朋友,两年多时间她被对方敲诈了40多万。
2016年11月,阿丽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方某(男,39岁,江西人),两人很是投缘,在微信上聊得火热,慢慢地两人就“奔现”了。
在方某的软磨硬泡之下,阿丽多次与其约会并发生了关系。
2017年夏天,方某开始向阿丽借钱,起初只是5000元,可慢慢越借越多,都是以万元为单位,阿丽并不愿意将钱借给方某。
“你不借我,我就公开我们的关系,我还要到你家去闹!”
“你要是报警,你全家人都知道你在外面养男人了。”
“如果你敢去告我 ,让你全家不得安宁。”
每次阿丽表示不愿意借钱,方某都是威胁阿丽。
阿丽迫于无奈,只得满足方某的贪婪。
2018年12月,阿丽将方某的微信拉黑,不再联系。
可事情并没有结束,方某依旧来找阿丽要钱,张口就是十万,阿丽无可奈何之下报了警。而到那时为止,阿丽两年多时间里前前后后已经给了方某40多万。
2019年3月底,民警在湖州德清某公司内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经审查,方某对敲诈勒索阿丽40余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方某从阿丽处所得钱财均已被挥霍一空。目前,方某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在4月8日湖州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题新闻的通报会中也提到,在湖州,也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
嫌疑人经事先商量采用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报警及通知家里人等手段言语恐吓受害人,致使受害人用钱私了的“仙人跳”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单起最高被敲诈勒索金额为10万元,涉敲诈勒索案件总金额七十余万元。
2018年5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周某想要采用“仙人跳”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姘头实施敲诈勒索,刚开始王某某不同意后,周某对王某某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来威逼王某某。
后王某某同意,周某遂安排王某某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另安排犯罪嫌疑人李某假装系王某某的未婚夫,从而对受害人进行要挟、恐吓,共敲诈受害人人民币5万元。
2018年10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商量采用“仙人跳”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周某安排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受害人张某(国家公职人员)介绍给王某某,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内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参与调解,并以报警及通知纪委监察部门等手段恐吓受害人,共敲诈受害人人民币5万元。
2018年12月29日,安吉县公安局抽调相关警力对该案进行专案经营。
因该团伙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均抓住了受害人畏惧公安机关以及家庭情况的心理,故大部分受害人均未报警或者外扬。专案组成员以前期对王某某的审查以及相关电子证据为抓手,查询调阅了该团伙在公安机关内的警情记录以及银行等交易记录,从而寻找到受害人及相关证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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