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切换风格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查看: 3202|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就读浙江这类院校“福利”多多:增加奖学金名额,提高补助标准,推进一体化培养…

[复制链接]

44

主题

155

帖子

59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91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9-6-30 10:31: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同学们注意,好消息来啦~

  为促进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培养更多技能人才,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具体措施↓↓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关于职业教育,浙江省里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促进其发展。近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系统培养人才为主线,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核心。


  推动中高职紧密合作, 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统筹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选学校和专业
  • 强化密切合作。合作的中职学校须为等级中职学校(含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或非等级学校的名专业(品牌、优势特色)和示范(骨干、特色、新兴)专业




  • 优选合作专业。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般应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并要符合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统筹培养、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工作要求。


  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每校控制申报专业数量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高校要会同中职学校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名称衔接,专业名称原则上在同一大类内按中高职各自专业目录规范填报。


  规范学段管理。严格按照“三二分段”模式进行培养:

  • 前三年在中职阶段学习,执行中职管理标准;
  • 后两年在高职阶段学习,执行高职管理标准。



  为夯实中职教育基础,不得随意改变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的培养时间,不得采用“2+3”或其他形式的培养模式。
强化培养方案实施
  按照“初中起点、五年培养、中高职融通”的办学原则,从2019年开始,将原有“3+2”和五年一贯制两种模式统一整合为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中职阶段转入高职阶段时,学生未达到高职专业学习要求或自愿放弃高职阶段学习,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应发给相应中职毕业证书

  各地各院校在招生录取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升入高职阶段的学生规模数纳入高职院校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对口专业、课程及师资优势,与所对接的中职学校合作开展师资培训,加强校本研训统筹。健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定期到合作企业实践制度,探索青年教师教学指导和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130

帖子

47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73
沙发
发表于 2019-6-30 11:01: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现在啥学历都可以了吧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159

帖子

61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2
板凳
发表于 2019-6-30 11:05: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见到过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173

帖子

62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28
地板
发表于 2019-6-30 11:1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顶上去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