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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8日起浙江省国税、地税系统将改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税收征管。 以下四点需要注意暂停业务办理安排12016年9月26日00:00至10月8日8:30,全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等所有涉税业务(涉税咨询以外);浙江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发票信息查询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 恢复业务办理安排22016年10月8日8:30起,全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各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以及国税网上应用业务全部恢复办理。 纳税(费)申报期限调整3因中秋假期、国庆假期及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等因素,2016年9月和10月国地税申报期同时作适当调整,9月调整为9月1日-9月20日,10月调整为10月8日-10月24日。 纳税人注意事项4(一)本次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维护时间较长,请各纳税人做好各类涉税业务办理计划及发票用量预估,有需要的,可提前来国税部门办理。 (二)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配套使用的表证单书及填报说明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zjtax.gov.cn/)公开发布。在2016年10月8日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可登录上述网站下载使用。 (三)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高峰,如给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请尽量妥善安排涉税(费)事项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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