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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目前,市民新购买符合国标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将实行注册登记上牌。
1月21日,江南车城服务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点作为第一家注册登记网点对符合国标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注册登记上牌服务。
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相关工作的推进,截止4月8日全市共有31家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
市民可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查询获知所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标、已被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若车辆符合国标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可前往网点进行注册登记上牌。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的市民在交验车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有关证明材料); 3、整车出厂合格证。
全市31家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清单 (蓝底白字标注的网点可提供保险一站式服务)
吴兴区
南浔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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