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大织里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查看: 13305|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如此“正义”,不传、不学也罢!

[复制链接]

9

主题

81

帖子

53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22:41: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巴国老农·歪理斜说】

     如此的“正义”,不学也罢!

     近日,网络中流传一些视频,很受人欢迎。

       剧情一:有个包工头年底了,不给农民工工钱,农民工去要工钱,还被打。有“正义”人士带了一帮兄弟,去找包工头,包工头正在请朋友吃饭,这帮“正义”人士把包工头一顿猛揍,打得包工头跪地求饶,付清了工钱,农民工感动得下跪。

剧情二:(如截图)一小孩把一辆奥迪引擎盖划花了,车主打了小孩,小孩母亲出现,母亲又有身孕,奥迪车主开价要赔三万,母亲拿不出钱,也被奥迪车主打的住院,腹中孩子也有可能不保。“正义”人士出现,带上三万现金,领着一帮兄弟去打抱不平。找到车主,一顿狂揍,骂的正义严辞,把奥迪砸了,用三万块钱砸在奥迪车主脸上,同样打得奥迪车主跪地求饶,答应不找那对母子任何麻烦了,还答应赔母亲的医疗费,并当面下跪认错。

…………

      还有很多类似视频,令人看了大快人心,拍手称好,无不为侠义之士的壮举翘首称好。视频也同时不忘呼吁观者为其广为转发。

     从制作者的出发点来说,匡扶正义,扶弱除恶是人心所向,理应,但切以为:此为臆想错位而拍摄的误导短视频,不宜去宣传宣导。

     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的人间恶霸,历来世上有之,在中国古代皇权制和法制不健全的旧社会,这种替天行道的侠士壮举,确定也深得人心,倍受正义人士的推祟,这也契合了民众希望惩恶扬善的心态。

     如今的中国,已进入高度的法治时代,如有狂悖之徒还敢行如此恶行,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必受法律制裁,中国的现有法律是绝不会任由其逍遥法外的,中国也有健全的诉冤通道,根本也需不着“正义”之士如此出手相助。如真有如是事件发生,正义人土只管替当事人报警即可,大可不必如此大动干戈。

     再者,视频里的“正义”人士如此的“正义壮举”,实则是借正义之名,行违法犯罪之事。他们打人砸车的行为,已构成涉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故意伤害、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不宜宣传,更不可效仿,这是很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误导宣传视频。如此“正义”,不转、不传、不学也罢。


             巴国老农


            2018.01.28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4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81

帖子

53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0
36#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1:11: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朋友没有圈007 发表于 2018-2-1 10:54
这些人行侠仗义没毛病

他们这样“行侠仗义”确实没毛病,但他们不是审判者,更不是代表法律的执法者,打抱不平的心情能理解,处理方式是完全错误的,他们用的方式,可以定性为违法犯罪的团伙,甚至可以认定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如果有人不信,大可去效仿,以身试法也不是不可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5

帖子

11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11
35#
发表于 2018-2-1 10:54: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这些人行侠仗义没毛病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5

帖子

11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11
34#
发表于 2018-2-1 10:48: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楼主管的真多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81

帖子

53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0
33#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06:3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萍888 发表于 2018-1-31 12:11
大哥!!你的观点不错!!!可您没有没想过?有些跑路的欠的个人款也就几千上万或稍多点!!一个打工的走 ...

坚决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绝不是一句口号,凡是恶意欠薪行为,报案就会受理,这没有任何疑问,不需要农民工去打官司。

       但有一点要区分,加工厂与厂家,不是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属商业合作关系,厂家如果欠加工厂的钱未付,应该不完全视为欠薪行为,属经济纠纷范畴,这需要走司法程序,加工厂要拿出合作协议或真实、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20

帖子

41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17
32#
发表于 2018-1-31 12:11: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巴国老农 发表于 2018-1-31 01:47
一些一点不懂如何为自己维权,如何走司法程序,又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人,在抱怨ZF这没做好,那没做好的,真 ...

大哥!!你的观点不错!!!可您没有没想过?有些跑路的欠的个人款也就几千上万或稍多点!!一个打工的走司法途径怎么去折腾?在某些地方是存在踢皮球现象!!大多数官老爷还是不求有功,只求无过!!地方zf是干什么的?他是地方管理者!是维护老百姓,是人民代表!!每年跑路有多少人?哪一年有开始跑的?这么多年了!父母官有没有出台有效措施!有没有稍微对我们这片基本上初中学历以下的文盲以及基本上没有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却只有每天十三四个小时的拼命工作打工仔普及一下相关知识?今年听说加工厂消防很疯狂!!这样查可以说是为了安全,但谁能否定是为了保证无过?我这样说也不是说zf不好!!在zl也呆了20年了!!没有zf也没有我们这些打工仔在老家的别墅或车子!虽然苦点累点!!报酬还是不错!可是感觉现在的某些职权者根本不把农民工的事当回事!!!!大哥你可以试试!!你随便找个被跑路的人!你教他一步一步去找zf!!“求”他们帮你抓到跑路的!纸上谈兵和实际差距是很大的!!在你眼中我们是井底之蛙!!可在我们眼中你何尝不是呢?这只是我个人对现实的理解!!对你没有恶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73

帖子

110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103
31#
发表于 2018-1-31 10:4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巴国老农 发表于 2018-1-31 01:47
一些一点不懂如何为自己维权,如何走司法程序,又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人,在抱怨ZF这没做好,那没做好的,真 ...

你适合当官,但绝不会是好官。小农民不懂难道ZF也不懂吗?事情出了关键是怎么解决怎么预防。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5

帖子

127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75
30#
发表于 2018-1-31 07:01: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巴国老农 发表于 2018-1-30 10:08
你的观点,只配呵呵,恕我无礼,不用再回复你了,一路珍重,且行且安好!

大道理都会讲做起来千难万难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5

帖子

127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75
29#
发表于 2018-1-31 06:59: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出了事才找派出所,不出事找派出所屁用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81

帖子

53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0
28#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01:47: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一些一点不懂如何为自己维权,如何走司法程序,又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人,在抱怨ZF这没做好,那没做好的,真的让人觉得可笑之极,完全是以个人想法要求ZF去办,典型的法盲,我说了多少次了,这些经济纠纷不属ZF和公安管的范围,有专门的机构负,那就是法院在负责。而有些人却仍在纠结非要ZF负责给说法,牛唇不对马嘴,还自己觉得说的蛮有道理,真是可笑之极。

      对牛弹琴是谁的错?

      是人的错,不是牛的错!

     牛不懂音律,人非要弹琴给牛听,还要求牛听完了得点赞,牛没任何问题,是人有神经病!

     顺便再说一遍,只有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不会受理。如何提供那些证据,交易时完善手续也好,后期补也罢,提前预防准备也好,那是自己该去做的,不要完全是自己的过错,非要ZF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那叫瞎扯胡搅,无理取闹。


   还有,以后,这类问题我不再参与回答和讨论,否则,我就真成了那个对牛去弹琴的神经病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织里社区 ( 浙ICP备19011373号-2  

GMT+8, 2026-2-28 04:57 , Processed in 0.138378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