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了一起系列贩毒案!让民警吃惊的是这起贩毒案件中居然有两名不满18周岁的少年!”
▲查获的毒品 今年2月中旬,禁毒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贩毒案件中发现小志(化名,长兴籍,1999年生)、小刚(化名,贵州籍,2001年生)涉嫌贩毒,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先后在长兴一浴室和一出租房将小志和小刚抓捕归案。
▲查获用于吸毒的工具 经审讯查明,2016年下半年,小志和小刚在明知是毒品(冰毒)的情况下多次帮人运送毒品并获利。目前小志已被长兴警方刑事拘留,小刚因案发期间未满16周岁被取保候审。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蒋健 在和小志、小刚的接触中,我们发现其二人很早就混迹于社会,2016年开始接触吸食毒品,不懂法的他们认为“送点货不要紧”,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在此,我们要呼吁广大青少年学生,要知法、学法、懂法,远离毒品,永远不要去吸食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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