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Introduction “今天接到交警电话,我还不知道他们报了警,说我肇事逃逸了……”当交警通知陈女士前往交警中队处理事故时,陈女士还一脸茫然的样子。12月15日,德清交警大队乾元中队查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违法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案件始末
12月13日15时许,陈女士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从武康出发,准备前往士林,在经过304省道新盟加油站红绿灯处,因为和旁人聊天,没有注意到红灯,便闯了过去。
但就在这时,南北方向正好驶来一辆三轮电动车。陈女士的急刹车并没有避免意外的发生,但好在这一事故没有酿成悲剧。陈女士的小轿车与三轮车发生刮擦后,便上前靠边停了下来。
这一事故波及的却并不仅仅是这辆三轮车以及车上的老人,还有与这辆三轮电动车同一个方向而来的面包车。就在陈女士的轿车与三轮电动车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三轮电动车偏离了原来的行驶轨道,偏向了后方行驶来的一辆面包车,又与这辆面包车也发生了刮擦。
这时,另一个经过的轿车司机探出头来说了一句“没事的”,心存侥幸的陈女士便想就此息事宁人,转头驾车离开了。
当驾驶面包车的朱先生心有余悸的将车子停好,下车查看时,就只看到了陈女士驾车逃逸的身影。在确认驾驶三轮车的老先生没事后,朱先生便立刻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乾元中队的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为了不造成交通拥堵,民警在确认了两位驾驶员并未受伤,车辆也还能行驶的情况下,给两辆车分别做了登记,就让两位驾驶员先行离开了。
图为被撞车辆▲
回到中队后,民警立刻调取了相关时段的监控视频,很快便锁定了这辆肇事车辆。12月15日,民警便通知陈女士前往交警大队乾元中队协助调查。
图为陈女士肇事逃逸监控画面▲
经审讯,陈女士对自己驾驶小型轿车经过乾元新盟加油站红绿灯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涉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陈女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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