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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的一天,方华的朋友赵亮(化名,男,30岁,长兴人)找他借钱,并承诺支付利息。虽然方华并不愿意钱给赵亮,但他也不愿意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利息钱,于是表面拒绝赵亮暗地里找到合作伙伴刘冰冰。
两人商议共同出钱,面上以刘冰冰的名义借钱给赵亮,而方华则做为担保人。
鉴于赵亮的品行,方华和刘冰冰断定其还不出钱,于是两人商量只借2万元给赵亮。
借钱给赵亮的当日,刘冰冰假装需要现金去赌场放贷,但卡里的钱一时无法取出,便向赵亮的银行卡内转入18万元,要求其帮忙将钱取出,这样才同意将其中的2万元借给赵亮。
赵亮照做后,刘冰冰要求他写下一张18万元的借条。赵亮起初不同意,但经不住刘冰冰和方华的忽悠,最终为了借到钱还是写下了18万元的借条。
三人口头约定本金20000元,半月利息1000元,15日为一个还款周期。借款20000元,扣除当月利息,赵亮实际到手只有18000元。
在归还20000多元的本息后,赵亮便再无偿还任何本金和利息。于是方华和刘冰冰两人隐瞒事实,向法院起诉了赵亮。
当得知被方华和刘冰冰起诉的那一刻,赵亮如梦初醒,自知自己中了别人的套路,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侦查打击中心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围绕嫌疑人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和梳理汇总后,6月24日晚,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在雉城街道东鱼坊等地先后抓获嫌疑人刘冰冰(化名,男,31岁,长兴人)、方华(化名,男,30岁)。
目前,嫌疑人方华和刘冰冰二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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