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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凌晨,织北派出所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安徽省宣州区某小区内抓获一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
经查:吴某因经营不善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而逃离织里,其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经劳动监察监察部门责令后,仍恶意拖欠童装厂工人工资共计23万余元。
现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恶意欠薪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并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那么,如果业主恶意拖欠工资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普法时间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ZF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遇上或发生欠薪行为,首先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指令该单位及负责人支付。如仍拒不支付,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最重要的一点要记住:证据!证据!证据!
最基本的要有欠薪证据,如劳动合同,证明其恶意的东西,比如文件录音人证等
织里的各位工友们在找到东家后,一定要第一时间签劳动合同或者就业协议。这样可以避免今后可能会发生的一些纠纷,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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