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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保卡里的钱 怎么少了?” 最近,可能有细心的市民 发现自己社保的个人账户中少了些钱。 我明明没花啊?钱呢?
其实,这笔钱是用于大病保险缴费!
2018年起,浙江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根据《湖州市人民ZF关于印发湖州市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16〕23号)规定——
第四条: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全额划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分别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按比例划转(尚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参保人以现金缴付)。 2017年度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金额分别为28元、12元。 今后大病保险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简单来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比例都有所提高。特别要提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为缴费比例的不同,你们的个人账户最近将划转金额24元,到2017年度、2018年度大病保险基金账户(每年12元)。
近期,如果你身边有人疑惑:为什么个人账户突然少钱了?记得告诉他们原因哦! 最后,小编再给大家普及一下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大病保险按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3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额为45万元。 社保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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