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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钱包被盗窃,织里的亲们请看管好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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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09:49: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现在出门,说到最重要的一件东西是啥?丢丢妹相信,大伙儿都会说:手机!去哪儿吃饭、买东西,都只需要“扫一扫”,快捷又方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没有带钱包啦~
案件回顾
微信钱包里的钱不翼而飞

  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咱们认识了几天的“好朋友”、“好兄弟”,为什么丢丢妹要这么说呢?因为今天咱们的主人公就被自己的“好兄弟”给坑了……
  赵某和小谦(化名)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平日里互动频繁,今天请喝酒,明天请吃饭的,这几顿一请,赵某的钱包里便空空如也了。没钱了怎么办呢?这都说:好朋友之间不分你我,赵某秉着“兄弟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将“黑手”伸向了小谦的钱包。

▲网络配图

  10月17日至10月19日期间,赵某经事先记住小谦的手机密码及微信支付密码,用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窃得小谦微信内人民币6100元。后小谦向织南派出所报警。
  目前,赵某已被警察蜀黍成功抓获,因其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朋友的钱就可以随意窃走了吗?
是谁给你的勇气?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民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SEE MORE →


  在享受网络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不法分子却利用微信转账、QQ钱包、支付宝等电子方式实施犯罪。SO,各位亲们要注意啦!!!

防范小讲座
  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手机要设置开机密码;绑定了银行卡的微信用户,一定要设置安全的交易密码且不要外露;手机里不要存储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尽量分开放置,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告诫利用电子渠道谋取非法钱财的行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警方提示
  微信用户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加陌生人微信,不要随便扫描二维码,对自己的银行卡、淘宝支付卡要经常更换安全系数较高的密码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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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0-28 10:08: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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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0-28 10:14: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不要让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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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0-28 10:16: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不要随意加陌生人微信,不要随便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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