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2017年10月20日,高新园区派出所民警在 织里镇潘溇村一户农宅一楼发现十余箱烟花爆竹。 直接堆放在地上,房内没有任何防火措施☝☝☝
民警:这些烟花爆竹是哪里来的? 何某:我是在织里幻娄街上卖香烛的,之前有一个安徽口音的男的开着面包车来卖烟花,我就买了15箱292件。我知道这样是违反规定的,但是他的烟花比较便宜,我想赚点钱,就把烟花储存在潘溇村的农宅里,避免被查到。
民警:一共卖掉了多少? 何某:因为经常有相关部门来我店里检查,我也不敢卖,还剩下14箱。 民警: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多烟花放在农宅里是很危险的? 何某:是的,一旦发生意外,那肯定酿成大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何某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很危险吗?请看下面的案例!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并对烟花爆竹进行专人专库管理。在此,吴兴区公安分局呼吁广大市民,请配合公安机关一起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的宣传,从自身做起,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销售、燃放、危险燃放等行为,为烟花爆竹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果市民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可向公安、安监、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