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沙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 被告人邓某“雷语”连连 “我不知道挪用寺庙里面的钱犯法。” “我先拿出来用,等我有钱了我就还进去。” 邓某在法庭上陈述 “挪用这钱的时候我问过菩萨了, 菩萨说能拿” ❒ 被告人邓某 今年60岁,沙县青州镇人。因一心向佛,经常到寺庙内上香拜佛,机缘巧合之下,在沙县水南玉皇阁庙内担任了会计一职。 怎知这会计一当,就当出了大事。 2009年12月11日至2011年4月14日期间,邓某为偿还利滚利的高额民间借贷,便利用其担任沙县水南玉皇阁会计的便利,多次通过填写其保管的现金支票、加盖其保管的沙县水南玉皇阁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将沙县水南玉皇阁存在沙县信用社账户内的八十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 后邓某于2011年7月18日归还12000元,余款801 000元至今未归还。 资金亏空被发现后,邓某出逃。 2017年11月9日,外逃的邓某在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黄家湖社区附近民房被沙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利用担任沙县水南玉皇阁会计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沙县水南玉皇阁的资金813000元归其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邓某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决定判处:一、被告人邓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二、继续追缴被告人邓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十万一千元,发还被害人沙县水南玉皇阁。
网友评论 @晚春初夏的你:菩萨是一只手这样对吗? @清晨-SunP:检方说:抓你是如来和玉帝的旨意 @祁驴:法官:我问过菩萨了,她说没同意你拿 @Breaker_X:有菩萨开的证明吗? @白姬绾:哈哈哈哈!菩萨:我只说能拿,没说不抓你不判刑。 @占卜师米亚:行不如法,假名比丘。 @国人的感叹:利益面前什么都敢做的地方。装疯卖傻只要有利立马思路言语都清晰了!! @冰雨流芳:菩萨说能拿这和所有罪犯的辩解一样,从不认为是自己的错。持枪犯说,不知道有杀伤力;强奸犯说,对方默许;盗窃犯说,以为没人要;非法拘禁说,没阻止对方行动;杀人犯说,以为被害人会躲开;诈骗犯说,没想到对方会信。都是一路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