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细算”是持家的必备技能 今天,小编有“四本账”要跟大家算算 没看的童鞋可能会吃亏哦
再过几天,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 2018年1月1日除了是元旦佳节,对湖州还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从这一天起,一部新的法规——《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树婚丧嫁娶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美丽家园”“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最近一段时间,在我市街头巷尾、小区公告栏、出租车LED屏、公交车车载电视、商业广场大屏以及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地方,各类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尊敬的沈先生,今获悉您将于2018年1月2日在大酒店摆设婚宴,吴兴区公安分局爱山派出所在此温馨提醒,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湖州市城区建成区内实施‘双禁’,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请您理解和支持,建议您提前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布置喜宴。”近日,正在为自己婚礼奔波的沈先生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经过与未婚妻和家人商量以后,最后大家一致决定采用礼花筒来取代烟花爆竹,希望婚礼现场少一点硝烟味,多一些环保色彩。
“下个月我要过90岁大寿,家里还存着一些烟花爆竹,打算到时候庆祝一下。听说下个月开始就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我腿脚不方便,麻烦你们上门来一趟,把它们搬走吧。”近日,家住吴兴区飞英街道塔下街社区环城北路新村的张松泉老人打电话给社区干部,要将自己90岁大寿的“贺礼”两箱烟花爆竹上缴。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大爷是看到楼道内张贴的“双禁”宣传单才知道这项新规的,他除了自己积极响应外,还积极地做周围邻居的工作,最终说服了另一户老邻居将家里准备留着元旦新年放的烟花爆竹也上缴了。
“本来只想讨个彩头,想不到还要被罚款,真是后悔死了。”近日,家住吴兴区月河街道东湖家园的顾先生买了一辆新车,为了庆祝,他把家里存留的几个烟花爆竹拿到楼下燃放,结果被附近巡逻的月河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即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近两个月,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相关行为人受到处罚。除了个人违规燃放,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售卖劣质烟花爆竹的案件也受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会被罚款 在环保、安全、违法方面 所要承担的成本也是巨大的 记住烟花爆竹“四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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