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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类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需登记!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顺至尊    时间: 2021-1-17 08:50
标题: 这类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需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在浙江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她乘着时光抵达    时间: 2021-1-17 09:07
又跟去年一样了

作者: 冷眼观世界    时间: 2021-1-17 10:09
宁愿穿多点,别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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