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吴兴法院深化“三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三年来,吴兴法院织里法庭每年平均受理的辖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26件,其中由于当事人送达地址不详等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件年平均达194件以上,占买卖合同纠纷年平均总案件量的27%。
在涉织里童装行业买卖合同纠纷中,由于织里童装行业从业人员中外来人口比例高、流动性大、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固定,导致进入诉讼程序后由于当事人主观规避或客观原因造成法律文书送达不能,严重影响了相关民事案件的诉讼进程。
鉴于上述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着深化“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理念,吴兴法院联合织里童装商会引导当事人在合同、往来函件中提前约定送达地址。
同时,根据交易习惯制作送货单(样式)、欠条(样式),由织里童装商会向企业推广,指导企业更新买卖合同、送货单、欠条等模板,将其作为特别约定。
发出上述《建议》后,吴兴法院立即收到了织里童装商会的回函,商会表示该做法可操作性强,将积极推广,指导企业在合同、往来函件中加入上述内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在合同、往来函件中提前约定送达地址,对解决“送达难”问题,尤其是在人口流动性极强的织里童装行业中,将起到根本性作用。
今后,吴兴法院将持续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来源:吴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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