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新标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4点:
1、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
2、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
3、新标准中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
4、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目前,市民新购买符合国标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上牌。
4月3日,湖城第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成功上牌,与以往的电动自行车不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拥有新式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证件大小堪比机动车的产品合格证。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有45家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
市民可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查询获知所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标、已被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若车辆符合国标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可前往网点进行注册登记上牌。
全市45家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
(蓝底白字标注的网点可提供保险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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