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湖州公安发布了悬赏通告,向社会公开了湖州市公安局缉捕涉黑恶案件在逃人员信息,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给予奖励。
1月11日,涉黑恶在逃人员周同,慑于法律威严主动织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介绍,投案之后能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春节将至,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过新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你们的亲人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逃亡在外,导致本该快乐祥和的家庭支离破碎。在你们想念家人团圆的同时,逃亡在外的亲人同样也在想念着你们。思念之余,在逃亡生涯中流浪的他们身上背负更多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精神绷紧;一有警车鸣笛,便会担惊受怕。这样的日子是你们忍心看到的吗?何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科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任何角落都难逃法眼的监视。无论如何逃亡,如何拖延时日,即便逃到天涯海角,最终也难逃落网的结局,难逃法律的公正审判。
新的一年,公安机关将开展更大力度的缉捕行动,以更凌厉的手段去追捕逃犯。一次逃脱只是一时侥幸,选择继续潜逃并不是出路,而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一条有“温度”的法律条文,给在逃人员指出了一条明路。当下而言,选择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处罚,是得到宽大处理的最好机会。作为在逃人员的亲人,希望你们能深明大义,规劝亲人尽快投案自首,结束他们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争取早日全家重新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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