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能找回来,真的特别感谢你们”,获悉自己几天前刚被盗的手机被民警成功追回时,市民高女士感激地说。
2018年1月12日,爱山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高女士的手机在辖区一商业街某超市门口被盗。了解情况后,爱山派出所刑侦中队迅速调取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发现实施盗窃的嫌疑人已驾车逃离市区!
经过进一步缜密侦查,1月14日,该伙嫌疑人再次进入警方视线,当晚20时左右,爱山派出所民警在市区某临时停车场内成功抓获四名再次实施盗窃的嫌疑人,当场缴获手机八部。
案情回顾
经审讯,该四人(徐某、赵某、罗某、刘某)交代伙同“黑皮”(身份不详,在逃)都是在上海打工的,通过赌博认识。1月12日,五人商量好去外地扒窃手机。他们从上海开车至湖州市中心,逛到热闹的商业街,寻找可以下手偷手机或者钱包的目标,偷东西由'黑皮”动手,其余四人帮他望风。找了一会儿,“黑皮”决定进入人来人往的一家超市"碰碰运气",瞄准了高女士口袋中的手机,短短几秒内将手机“成功”收入囊中。
图为犯罪嫌疑人进入某超市内寻找目标
1月14日,民警通过实时监控锁定犯罪团伙的作案区域,在市区某临时停车场抓获四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车内查获数部手机的视频
通过查缴的手机,民警很快联系到其他失窃手机事主。
目前,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同案人员正在追逃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看完这些,小编都感到瑟瑟发抖了!!!
还有还有,小提示,钱包和证件尽可能不要放在一起。不然丢了钱财又要丢了个人证件,补办什么的是很麻烦的哦。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外出购物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钱包等物品,不要放在外衣口袋,不要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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