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织里社区

标题: 三男子在做这件事,民警突然出现,结果他们就悲剧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迟到病    时间: 2017-11-23 09:25
标题: 三男子在做这件事,民警突然出现,结果他们就悲剧了……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织北派出所的警察叔叔们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禁止吸烟

  大家都知道,在公共场所提倡禁烟,而在加油站、厂房等地明火更是绝对禁忌,可即便这样,总有些人不当回事儿。这不,织里又有三名男子被查处……

一日之内三名男子被抓
案件回顾
  工厂的车间墙上明明挂着“严禁吸烟”的警示牌,但下面的这几位小伙却若无其事地在抽烟。可“不巧”的是,他们碰上了前来检查的警察蜀黍,让他们怎么也想到的是,抽根烟的代价竟然是拘留!

1
  11月20日,董某在织里镇鉴湖路某童装厂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后被织北派出所民警查获。现董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
  11月20日,何某在织里镇栖盛路某童装厂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后被织北派出所民警查获。现何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
  11月20日,何某某在织里镇鉴湖路某童装厂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后被织北派出所民警查获。现何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抽烟被查获

  在堆放着易燃物的车间内,一旦不慎引发火灾,厂房内堆积的原材料就会成为火势蔓延的助推器,后果不堪设想。事发后,董某、何某等人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均后悔不已,纷纷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温馨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标注有‘禁止吸烟’字样的公共场所,特别是网吧、商场、电影院、加油站、工厂车间等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千万不要一时忍不住点上一支,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请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作者: 繁星坠天行泪    时间: 2017-11-23 09:40
这都是害群之马
作者: 奔二青年    时间: 2017-11-23 09:43
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作者: 小一号    时间: 2017-11-23 09:43
警察叔叔真是无处不在啊
作者: 后海不是海    时间: 2017-11-23 13:31
这个标题起的。小编都可以去uc编辑部当主任了。还在这里委屈

作者: 天裁坊    时间: 2017-11-23 22:29
织里有没有吃烟引发的火灾。
作者: 你不够牛逼    时间: 2017-12-2 10:06
天裁坊 发表于 2017-11-23 22:29
织里有没有吃烟引发的火灾。

好像没有

作者: 天裁坊    时间: 2017-12-28 09:49
你不够牛逼 发表于 2017-12-2 10:06
好像没有

我问的价格




欢迎光临 大织里社区 (http://www.zszhil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