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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在湖州打工享受"特殊待遇"却要辞职?他说:女人太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逗比的胖儿 时间: 2017-10-17 09:30
标题: 男子在湖州打工享受"特殊待遇"却要辞职?他说:女人太多了…
“近日,来自贵州的林先生向《小彤热线》反映,今年在一家烟酒行工作了7个月,现在因为家中有事要辞职,但用人单位压着他的七八千元工资,迟迟没有下发。事情到底是不是如林先生所说的那样?
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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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在车站西路上的一家烟酒行上班,平时负责骑三轮车运货的工作,虽然是一份体力活,但干久后,慢慢发现自己还挺适合这个行当。但近期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辞职回家。
林先生说,自己在这家烟酒行拉货拉了有3、4年时间了。这家店有个规定,一个年度内干不满10个月,每个月只能拿到2000块基本工资;干满10个月则有年度奖金,且会把每个月暂压的1000元工资退还给工人。今年自己只干了7个月,现在辞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希望用人单位把每个月扣压的1000元补还给自己。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后在林先生的陪同下来到这家烟酒行。相关负责人陶先生接待了我们。对于林先生的诉求,陶先生表示不能理解,更无法满足。
陶先生表示,因为拉货这个岗位员工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在招工时都会明确提出,只有干满10个月才能拿到年终奖金,分摊到每个月平均是1000元左右,并非像林先生说的1000元是基本工资的组成部分。另外,单位对于林先生已经特殊照顾,每个月还为他交了社会保险,且应该员工交的另一半也一并交了。
对于1000元的说法,林先生认为是工资的组成部分,陶先生则表示是年终奖金,双方各执一词。在记者的调解下,店方尊重林先生辞职的决定,愿意对年终奖打7折,按每个月700元的标准补偿给林先生,但林先生要退还单位垫付的每月400元的社保,并扣除林先生旷工的罚款。最终计算后,用人单位补偿给林先生1400元,双方和解此事。
事后记者了解到,在很多短期工的岗位上,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因此在出现分歧时,双方都无据可依。所以在此还是要再一次提个醒,劳动合同不仅可以约束双方履行相关责任,更是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发生劳动关系前,劳动合同万万不能少。
作者: 青青草原杠把子 时间: 2017-10-17 09:33
发生劳动关系前,劳动合同万万不能少
作者: 骑猪总裁 时间: 2017-10-17 09:35
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啊
作者: 大叔的仙女棒 时间: 2017-10-17 09:40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作者: 非诚勿扰扰必分 时间: 2017-10-17 11:38
织里几十万务工人员哪个有劳动合同,全凭老板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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