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摇摆,
开心地摇摆~
但是在开车的时候,
还是得集中精力小心开车,
千万不要控计不住寄几……
8月15日晚,男子杨某喝了酒还驾驶三轮电动车,这一行驶就出了事儿。当他行驶至织里镇通益路路段时与他人产生交通纠纷,情绪“上头”的杨某为泄愤,驾着三轮电动车一路追赶对方并肆意冲撞,造成对方受伤及车辆受损,在冲撞过程中,还致使停放在路旁的一辆轿车受到无妄之灾。
随后,织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并迅速赶往现场,将违法嫌疑人杨某抓获。现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洪荒之力”,
简直了!
被警察蜀黍给逮了吧~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开的是非机动车就可以掉以轻心了。
酒后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小编温馨提醒咱们织里的各位新老居民,如果饮酒过多,请不要骑车,这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安全无小事,让我们一起文明出行,不要等悲剧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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