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新车,买了一个月不到就漏水,还漏得一塌糊涂,真是气死人了!我一定要退车!
”近日,消费者孙先生怒气冲冲地拨打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家巷分局电话投诉。
原来,孙先生今年27岁,来长兴工作已经第10个年头了。一个月前,他高高兴兴地在长兴某品牌4S店购置了一辆SUV。没想到,一场大雨浇灭了他原本兴奋的心情。大雨过后,新车的后备箱漏水严重,他立即将车开往4S店讨个说法。可4S店检查后,并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孙先生越想越生气,便与4S店发生了争执。
等到李家巷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时,孙先生正在火冒三丈地与4S店争吵。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他的情绪,一方面向4S店了解情况。4S店的售后经理也是一脸委屈,他表示既然消费者是从自己的店里购买的新车,店里也一定会负责到底,但目前店内准备待修的车辆也不少,本来准备晚上加班帮他修理,可是消费者情绪激动,拒绝把车放4S店过夜检修,坚持要求换车。4S店表示也很为难。
孙先生表示,新车只买来一个月就出现后备箱严重漏水情况,一定是质量问题,所以要求换车。了解情况后,该分局工作人员首先告知孙先生,汽车三包法规定,发动机或变速器更换2次或维修2次之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车处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维修后未能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可以退车。
汽车后备箱漏水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且消费者抗拒4S店性能故障的可以退车。汽车后备箱漏水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且消费者抗拒4S店维修,所以退车的要求不能支持。
在车辆日益普及的今天,消费者购车时应保管好发票、合格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重要资料,如果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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