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向民警提供线索的不是别人,而是传销团伙的成员四川古蔺籍张某。张某告诉民警,她是2015年七八月份接到大伯姚某的电话后从绍兴嵊州来到湖州的,当时姚某介绍了一个叫“自愿连锁经营”的行业。因没有文化,听了一周左右的课,张某就主动上交了6.98万元,开始做起两三年内赚1040万的发财梦。她发展的第一个下线是她老公,她老公又发展了自己的父亲和其他2个亲戚,亲戚又发展了……目前,张某已“奋斗”到了“经理”级别,离“老总”还有一条线。
像张某这样“奋斗”着的人还有好几个,担任“自律总管”的姚某告诉民警:“体系里的保密制度比较严,我做了几个月的管理人员才发现上头承诺打到国库里的2.3万明明打到了体系内部的‘申购总管’处,他们说的宏观调控的政府工程明明就是骗人的,但我下面有很多人,我也不敢离开,所以我们决定找机会把大老板们都抓起来。”
其他参与传销的36人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因参与传销活动,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小编说事儿传销是什么呢?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危害是什么呢?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政府支持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发生内战。
怎么样防范传销呢?
1、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不要感情用事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要有一颗平静的心而不是贪心。
2、要增强抵制各种诱惑的自觉性,警惕高额报酬为诱饵要收入门费或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组织。
3、要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
4、参加某公司或者是接受某公司的推销,都应该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等,或到该公司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 欢迎光临 大织里社区 (http://www.zszhili.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